北京北汽恒盛达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颐盛嘉园(推广名:北汽·潮白水悦)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现开始第三次申购登记,申购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1日上午10:00至2024年7月20日下午17: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颐盛嘉园项目位于北京市顺义新城核心区,具体位置为顺义区仁和镇河兴北街23号院,紧邻外环路,北至仁和园二街、林河南大街,南至仁和园四街,西至仁和园三街、林河南大街,东至仁和园二街、仁和园东街。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约45.7万平方米,项目部分房源为共有产权住房,总套数2289套。本次公开配售房源总套数为526套,其中,一居室109套,建筑面积约66平方米;两居室405套,建筑面积约90-93平方米;三居室12套,建筑面积约115-117平方米。销售均价229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等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全装修交房,具体房源情况见附件。
二、房源安排
本次申购房源共计526套,将面向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两部分家庭销售。具体房源安排,将按照我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根据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确定,并在选房公告中予以公示。
三、申购条件
(一)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至2024年7月20日(含))。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四、销售对象
颐盛嘉园项目销售对象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第二部分为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具体分组如下: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组:
第一组:东城区、西城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东城区、西城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第二组: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顺义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第三组: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二)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组:
第四组:在东城区、西城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第五组:在顺义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第六组: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在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顺义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2024年6月申购家庭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分别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顺义区。非本市户籍家庭申请人还需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或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五、共有份额比例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相关规定,颐盛嘉园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及代持机构
颐盛嘉园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颐盛嘉园项目申购前,政府代持机构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评估报告,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80%,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剩余20%产权份额。
(三)购房款计算方式
若购房家庭选择了该项目一套建筑面积为90㎡,销售价格为22900元/㎡的房屋,则该家庭需支付的购房款为90㎡×22900元/㎡=2061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80%。北京市顺义区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份额。
六、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登记结束后,将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进行联网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向东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二)在申请家庭选房后,正式签约前,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次配售项目购买资格。
七、监督管理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处全程公证。东城区房屋管理局指导监督开发建设单位开展摇号配售工作。北京北汽恒盛达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并如实填报家庭信息。申请家庭未如实填报家庭信息或错报家庭信息,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审核通过的,不予接受复核,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三)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印发的《关于未销售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转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21〕149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汽越野车安置房项目房源转化的有关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颐盛嘉园项目部分房源由安置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管理。
该项目采用全装修成品交房,但不执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文件。
(四)该项目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五)该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六)该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北京北汽恒盛达顺置业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北京北汽恒盛达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履行开发建设、销售实施、前期物业、房屋交付、大产权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七)该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北京北汽恒盛达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八)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对弄虚作假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九)该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已在网上公示。
颐盛嘉园合同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k0w8icictnmfkmtvp8liq?pwd=fcm8 提取码: fcm8
如对现房买卖合同有修改意见,请反馈至zsyxb@bqhszy.com,合同内容最终以实际签约为准。
(十)网上申购地址:
http://gycq.zjw.beijing.gov.cn/
项目咨询电话(北京北汽恒盛达顺置业有限公司):69420888、69427888(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64047711-6312/6317/632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附件1:网申填报注意事项
附件:附件2:申购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附件3:项目有关情况特别提示
附件:附件4:配售房源明细表
附件:附件5:项目信息公示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